发布时间:2025年10月9日 京大律师刑辩
帮助藏匿赃物是否违反法律?
当一个人明知是他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财物(即赃物),而仍然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或采取其他方式协助其逃避法律责任时,该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中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规定。这种行为不仅妨碍了正常的司法程序,还可能助长了原发性犯罪的发生,因此需要依法予以惩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何区分遗失物与非法所得物品?
在区分遗失物与非法所得物品时,关键在于考察该物品是否为他人合法所有且因非所有人之意愿而脱离其控制。如果某人拾得或占有了一件物品,并且能够证明该物品是通过正当途径丢失的(比如有证据表明失主曾经拥有它并意外遗失),则该物品被视为遗失物;反之,如果该物品系通过盗窃、诈骗等违法行为获得,则属于非法所得物品。此外,在实践中还需要考虑持有人对于物品来源的认知情况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
【遗失物】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帮助他人藏匿赃物不仅是不道德的行为,同时也构成了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对于此类行为,国家法律给予了明确的禁止与严厉的惩罚措施。公众应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因一时之利而触犯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