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毒品案件律师

-- 温州毒品案件律师林上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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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案引发东阿外楼房产之争

2018/8/17 13:10:34 温州毒品案件律师
字体: 受贿案引发东阿外楼房产之争 2008年11月07日 14:35:20来源:温州廉政网

市区海坛广场北角,东阿外楼鲍翅馆依然顾客满盈。然而,由一起滥用职权、受贿案引发的鲍翅馆房产归属问题,昨天在鹿城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温州市房地产公司把鲍翅馆老板周宗权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原先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并互相返还财产。经一个下午的审理,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纪委组织城建领域的

相关人员参加旁听

从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上看,一些干部在工程建设等领域“栽跟头”的现象比较突出。为进行警示教育,市纪委昨天组织了近百名城建领域相关单位的负责人、业务人员及国有房开公司负责安置房工程的有关人员到庭旁听此案。

温州市房地产公司原经理林增国滥用职权、受贿案的裁定书显示,2001年下半年,市区江滨路环城段2号地块开工不久,“东阿外楼”老板周宗权便多次找到林增国,想购买该地块建筑用来开办酒店。

随后,林增国擅自决定,以温州市房地产公司的名义,将两层商业安置房,以总价2368.6万元出售给周宗权。此后,周支付了2300万元。双方至今未完全结算。目前,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林终审被判13年。

周宗权被取保候审

在对林的判决中,法院认定2001年下半年至2005年初,周宗权为感谢林增国的帮忙,先后送给林增国17万元、购衣卡26800元,林增国都收下了。

温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谢向理说,对于周宗权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一案目前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周宗权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昨天,周宗权本人没有出庭,而是由两名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有无恶意串通?

既然这宗房产交易存在问题,且由于土地、规划等手续不全,至今未能办理相关手续,那么原先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这是昨天庭审的焦点。

原告代理律师杨康乐说,法院在审理林增国犯滥用职权、受贿罪一案中,已查明周宗权为感谢林在购买江滨路环城段2号地块房产时帮忙,向其行贿,这属于双方恶意串通行为。

杨康乐认为,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合同视为无效。此案的情况正是如此。因此,被告应当归还涉案房产,而他们则返还购房款2300万元。

被告代理律师则说,在合同签订之前,周宗权只是送一些购衣卡之类的东西,纯粹属于礼尚往来,且周宗权所谓的行贿事实中,也没有明确哪一部分行贿事实与这宗房产交易有关,且行贿的数额与这么大笔的房产交易不成比例,因此,不存在恶意串通,双方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杨康乐说,权钱交易没有市场价,也没有按比例去进行行贿一说。

到底谁吃亏了?

在对林的判决中,法院查明由于商业安置房被擅自出售,造成至今尚有117户2072.25平方米被拆迁营业房未能得到安置,导致了国家损失。从2002年9月1日起计算,到去年6月30日止,市房地产公司应支付安置补偿费、违约金等达1359万多元。

原告代理律师说,其实,能否收回该房产与原告的工作人员无关,该房产是国家的,并不因为房产价格上涨提起诉讼,他们维护的是国家利益。

被告方认为,国有房开销售多余安置房的情况普遍存在,被告与原告公开以合理的价格交易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否则市场秩序会陷入混乱。其实真正受到损害的是被告,因为支付了约定的房款,却至今都未能拿到产权证。

据悉,此案被告已另行向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房产买卖合同无效,同时赔偿损失2亿余元。对此,原告方认为被告对同一事实做出两种不同的选择,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贤群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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