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毒品案件律师

-- 温州毒品案件律师林上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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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因赡养纠纷开展民事庭审后哄闹法庭遭刑事处罚

2018/4/7 18:52:29 温州毒品案件律师

六姐妹被自己的亲生母亲告上法庭,因为民事庭审其中三人却被刑事处罚。这民事被告怎么就成了罪犯,咱还得从头说起。
温氏老太太八十有余,已过耄耋之年,当年辛苦拉扯大的六个女儿早已成家立业。按说老太太该享天伦之乐了,可是,她却一纸诉状将女儿们告上了法庭。想必任何一个母亲做出这样的选择,都曾有过艰难的内心抉择。原来,老太太年迈多病,可是六个女儿却都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生活窘迫、晚景凄凉,不得已只能将六个女儿诉诸公堂。
到了开庭的日子,原、被告以及合议庭成员均已到庭就坐,法庭各项准备工作也完毕,此时老四却突然离开法庭。审判长紧随出去询问情况,老四却提出让审判长回避的要求。审判长耐心向其解释这申请不符合法定回避事由,并口头予以驳回。老四仍然不依不饶,并辱骂审判长。随后,温家几姐妹又因对持摄像机的法庭工作人员不满,全都从被告席上起来了,在法庭上大吵大闹,还乱扔法庭物品,辱骂、殴打法庭工作人员。这场温氏姐妹的闹剧最终导致案件未能如期开庭审理,还造成了一名法庭工作人员轻微伤。
顺义区检察院于2014年1月14日对该案提起公诉,顺义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24日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对三名被告人均判处了有期徒刑的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的规定,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需要注意的事,法庭秩序并不等同于开庭秩序,扰乱法庭秩序罪也不仅针对法官宣布开庭后审理期间的行为,还包括法庭为开庭进行各项准备工作时实施的行为。因此,本案被告人在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后的哄闹法庭、殴打法庭工作人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扰乱法庭秩序罪。
最后,检察官要提醒大家:法庭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进行诉讼活动的严肃场所,每一个诉讼参与人不但要遵守开庭秩序,还要配合法院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各项法庭准备工作。 (顺义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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