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毒品案件律师

-- 温州毒品案件律师林上乾

1395770521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章详情

男子往女子眼中撒辣椒面实施抢劫获严惩

2018/3/9 9:13:48 温州毒品案件律师

近日,石景山检察院以抢劫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辉。

今年4月15日晚8时许,小徐下班回家途中,手里拎着一个黄色纸袋,走到一偏僻处,忽然感到有人从她的右边迅速跑过来,一把抢走了她手中提着的纸袋,同时更可恶的是,那人用手朝她眼睛上一抹,小徐顿时感到眼睛火辣辣的疼得睁不开,那人抢完纸袋后转身朝相反方向跑,小徐不顾眼睛疼痛在后面拼命追,追出大约100米左右,因为眼睛实在疼得睁不开,看不见抢劫者,只得作罢。不久,眼睛稍有缓和的小徐在附近的垃圾桶中找到了对方丢弃的纸袋子,除了钱包手机其他东西都在。其实犯罪嫌疑人就在垃圾桶旁躲着,只是小徐眼睛看不见没有发现。

惊魂未定的小徐不知对方在自己眼睛上抹的是什么,十分害怕,报警后,经侦查员工作,发现37岁的贵州人刘辉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终于在北京市通州区将其抓获。据刘辉交代,其在小徐眼睛上抹的并非什么化学药剂,只是日常食用的普通辣椒面。

刘辉被捕后交待:小徐是他抢劫的第四个姑娘,但四次加起来抢得的总额还不到一千块。他年初来到北京,开始在工地打工,后嫌累辞去工作,经济拮据后萌生了抢劫的念头,因为他是贵州人,平时爱吃辣椒,家里常备有辣椒面,于是就灵机一动想到用辣椒面抹路人眼睛,趁其睁不开眼的机会,实施抢劫的方法。

石景山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表示,本案犯罪嫌疑人刘辉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取泼辣椒的方法抢劫多名被害人的财物,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构成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又因证实其抢劫次数超过三次,故可能判刑十年以上。

检察官在此提醒:单身女性夜晚独自回家,容易发生刑事案件,单独步行时要注意环境注意力集中以免发生意外。同时告诫有抢劫意图的朋友,抢劫罪是重罪,一旦实施,无论抢劫金额多少,起刑三年,超过三次,起刑十年。

【已有695位网友浏览过此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