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毒品案件律师

-- 温州毒品案件律师林上乾

13957705210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文章详情

拉手网被疑误导消费者 团购“杏花村”藏猫腻

2017/7/18 12:30:57 温州毒品案件律师

  白酒还是很多人走亲访友过年的首选礼品,但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有消费者投诉说自己在团购网站“拉手网”上“团”了一箱汾酒集团的“杏花村酒”,买回来发现自己上了当,这竟然是一种“贴牌酒”。这又是怎么回事

  调查

  团购“杏花村” 藏猫腻

  “96元包邮!原价398元的汾酒杏花村十五年陈酿酒”,奔着这个广告,邱女士在团购网站“拉手网”上“团”了四瓶白酒。这么便宜买到家人爱喝的杏花村酒,她本来庆幸,但家人一喝却觉得不对劲,仔细对照,她也发现了问题。

  邱女士和正牌的酒一比较什么都一样,正牌酒的电话是酒厂的电话,一打就通,像这个电话没有人接,经过查询114,发现这是一个不用的小灵通电话。而汾酒集团提供的防伪码识别方法,她也压根儿没在瓶身上找到,仔细对照汾酒集团官方网站的产品目录,也根本找不到“45度”的“十五年陈酿”又端详包装,邱女士看出了问题:我细看发现猫腻藏在里面一个最不起眼的地方,写了一个“百福兴酒”,实际上它写的是杏花村15年陈酿,我们看的都是这个,我们当时是按着这个买的,然后它在最不起眼的地方打了一个“百福兴酒”几个字。

  “贴牌”“正牌”该明示

  邱女士不解,自己明明在网上看到的是“杏花村酒”,当时所有的宣传都是“杏花村酒”。买来的确是不知来路“贴牌酒”。仔细查阅购物页面,的确在说明文字中对产品的描述都是“汾酒杏花村十五年陈酿酒”,只是在包装图片中,仔细辨认可以看到“杏花村酒”的标志右下方,有着很小的图章样文字“百福兴酒”。到底谁该为此担责

  说法

  汾酒集团授权不便说

  拉手网关于“汾酒杏花村十五年陈酿酒”的销售页面显示,这项活动已经在2011年10月10日结束,共1060人购买,网页下方提供了白酒经销商的联系电话。“百福兴酒”到底是什么酒经销商说,这是一种“贴牌酒”。 这个酒叫杏花村百福系列酒,比如说杏花村授权可能是别的厂生产的,有它的授权,汾酒集团下属有好多这样的企业,汾酒集团给他们授权,可以生产它这个牌子的酒,但不是它本厂生产的。

  听上去这和一般意义上的“杏花村酒”还真的不是一回事,但当致电汾酒集团,工作人员也表示,只要没有防伪标识或者服务电话不对,就不是真的杏花村酒,但这种贴牌酒的授权,她不便透露。

  拉手网否认误导

  看来这位消费者团到的还真的不是杏花村,但是从采访中听起来汾酒集团的态度也是讳莫如深,消费者没有买到想买的酒又怎么办

  邱女士表示:打过四五次客服电话,对方态度都特别好,但是就是不解决问题。自己和拉手网客服对此交涉,都没得到满意的答复,拉手网的工作人员面对“贴牌酒”的质疑不以为然,声称卖出的商品都是正品,不支持退货。并且我们这边已经和商家结完尾款,已经跟商家没有合作了。对于消费者的质疑,拉手网反复否认网站存在误导。

  律师

  涉嫌侵权网站有责任

  著名消费者维权律师邱宝昌说,网站有责任。 网站里边应该报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的真实信息情况,如果是贴牌的,不是汾酒原产地产的是其厂家,然后贴牌的不是老百姓理解的真正的原厂的,那应该把真实情况告诉网民,那就是相当于在网站销售商品,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贴牌酒和正品酒的区别,网站应当明示,否则完全应该承担责任。商家的义务没有尽到,问题是它在网站上是不是明确告知了消费者,如果故意隐瞒了贴标的事实,它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消费者完全有理由退货。王娴 据央广中国之声

【已有54位网友浏览过此网页】